招募人群: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报名城市:北京、上海、岳阳、呼和浩特、包头、太原、郑州、濮阳、合肥、蚌埠、南京、泰州、齐齐哈尔、哈尔滨、吉林、延边、沈阳、柳州、郴州、萍乡、西安、九江、杭州、连云港、长沙、天津、济南、乌鲁木齐、郑州、武汉、成都
招募人数:人
治疗周期:24周
患者权益:有交通补助,治疗和检查均免费,医院专家跟进治疗
报名资料:1.明确诊断为类风湿性关节炎病史至少6个月以上的病历诊断证明;2.已接受并且耐受至少7.5mg/周MTX治疗,且至少12周以上的处方说明及购药收据;3.关机疼痛部位的X光片。
入选标准:
(1)年龄18~70周岁,性别不限。
(2)根据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标准修订的分类标准或美国风湿病学会/欧洲抗风湿联盟[ACR/EULAR]年RA诊断标准确诊为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患者且病史在6个月以上。
(3)患有中重度的活动性类风湿性关节炎,定义为至少有8/68个活动时触痛或疼痛关节和至少6/66个肿胀关节(注:如果对某个关节进行过重大手术治疗,则于本研究的筛选和入组来说,进行TJC和SJC评价时不能将此关节计算在内)。
(4)筛选访视及基线访视时,红细胞沉降率(ESR)(Westergren方法)≥28mm/小时,或超敏C反应蛋白(hsCRP)1.5倍ULN,或晨僵持续时间≥45分钟(三者满足其一即可)。
(5)在筛选前已接受并且耐受至少7.5mg/周MTX治疗至少12周,同时筛选前4周内MTX剂量稳定于≥7.5mg/周且≤20mg/周的范围内。预计此MTX剂量在研究期间将保持稳定,仅会处于安全原因而进行调整。
(6)如果受试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或其他镇痛药治疗RA,必须在入组前已稳定剂量治疗至少2周。
(7)如果受试者口服糖皮质激素,其剂量必须在入组前至少4周内稳定至相当于≤10mg泼尼松/天的剂量。
排除标准:
(1)入组前4周内:1.接受过除MTX之外的DMARDs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治疗,2.使用过四环素和米诺环素(除非用于治疗痤疮或其他皮肤疾病),3.已经接受过干扰素治疗,或者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干扰素治疗。
(2)入组前8周内使用金诺芬(口服金)、金硫葡萄糖(注射用金),金硫代苹果酸盐(注射用金)。
(3)入组前12周内已接受过来氟米特的治疗。
(4)入组前2周内已经开始使用一种新的物理疗法来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
(5)已经接受过任何生物DMARDs类药物(包括原研药或生物类似物)的治疗。
(6)入组前12周内,接受过关节内注射、肌注或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包括促肾上腺激素治疗。
(7)入组前2周内曾进行活疫苗免疫接种,或试验期间需要进行活疫苗免疫接种者。
(8)恶性肿瘤患者。明确的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需免疫抑制治疗者。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系统或精神病学障碍或任何其他严重和/或非稳定型疾病或病史。
(9)患有除类风湿性关节炎之外的炎性疾病,包括但不限银屑病关节炎(PsA)、强直性脊柱炎(AS)、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或莱姆病。
(10)入组前8周内已经接受过任何大型手术,或者在研究期间将要接受大型手术。
(11)对鼠源或人源抗体过敏者。
(12)已知患有HIV、乙肝、丙肝或其他活动性或慢性迁延性感染者:HIV抗体阳性者、丙肝抗体阳性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者、且HBV-DNA定量检测超过1×拷贝/ml。
(13)目前的症状和体征提示存在某种感染,需系统抗感染治疗者。
(14)入组前12周内患过症状性带状疱疹感染,因感染性疾病曾住院治疗者。
(15)有活动性结核病(TB)的证据,或者以前曾经有活动性TB证据而且没有接受过适当的有记录的治疗;隐匿结核感染者,界定为结核菌素皮试(PPD)硬结大于5mm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如TSPOT)阳性者,且未经预防性结核治疗满4周。
(16)妊娠或哺乳期女性,育龄患者(男性或女性)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最后一剂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者。
(17)入组前30天内献血量超过mL,或打算在研究期间献血。
(18)入组前2年内有慢性酒精滥用、静脉药物滥用或其它非法药物滥用的病史。
(19)正在参加其它试验者或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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