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药品该如何保存,你造吗

作者:冯春雷

小王前不久因腹泻服用家中留存的四环素片3天后,出现恶心、呕吐、尿如酱油色,到医院检查化验发现血肌酐为特高,B超见双肾轮廓增大,诊断为急性间质性肾炎住院治疗。

小王迷惑不解:怎么会因为拉肚子吃几片药就出现肾功能问题?于是前来用药咨询。通过咨询发现,原来小王是服用家中留存的过期四环素引起。过期四环素片中有60%的成分已分解并产生有害的化合物,服后在体内损害肾脏的肾小管细胞,使肾功能遭受破坏,以致酸性物质不能排出而潴留于体内,引起酸中毒,通常称“范可尼氏”综合征。

几乎所有的家庭都存在剩余药品如何管理问题,虽然数量不多,但是不加选择留用,有些药品则会失效变质。从药品稳定性与剂型要求、储存条件、病人的病理状态与用药安全等方面考虑,保留药品还有许多问题应注意。易分解变质的药品有些药品易受到光线、温度、湿度、微生物的影响而被破坏变质,如四环素受潮、见光后可加快分解变质,失效变质的四环素会引起肝、肾损害;阿司匹林易分解出对胃肠道有刺激性的物质;维生素C存放过久易分解变黄失去药效。因此,用剩的四环素、阿司匹林、维生素C等药不宜保存,尤其不宜久存。需要冰箱储存的药品未按照要求储存,因这些药无法掌握是否变质,不必留存。有效期短或无有效期的药品有效期短的药品,如乳酶生片、胃蛋白酶合剂、胰酶制剂等酶类药品,放置时间较久,如超过一年就会使药品质量下降或变质,降低药效。外包装盒已丢弃或对药品的使用期限不清楚或药袋没有标明有效期的,这类药品也不宜保存再使用。此外,还应该注意只要过了有效期,无论外观有无变化都不保留。因此不必留存。无良好包装或打开制剂包装的药品许多药品都需要有避光防潮的良好包装,而拆封后的药品失去了良好的包装就极易变质失效。如中药片剂吸潮后会发生霉变,有些小包装的口服液可因瓶口松动等,发生酸败或染菌。药品说明书规定开启后只能够一次性使用或短时间内使用的药品不留。因启封后的药品就失去了原保存环境,久置失效(不得参照药品说明书的有效期储存再用),如眼膏和需临时配制眼药水及滴鼻剂、抗菌药软膏等外用制剂,久置会变质失效。用过的糖浆、口服液极易污染变质无保留价值。注射剂、抗菌药物等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在医生和护士指导和监督下使用,不宜留。尤其是注射剂型或可导致严重过敏性休克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更须小心使用。而且用剩的抗菌药物一般不足一个疗程,再次使用后非但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造成病情反复,增加治疗难度。因此,用剩的注射液、抗菌药物等处方药不宜保留。不足一个疗程的药品需要一定治疗时间,也就是需要一定疗程才能发挥治疗效果的药品,如果药量不足一个疗程。即使包装良好,也没有保存价值。急性病,医师开的3~7天处方药不留,因针对性强、有时效性,治疗过程结束一般就不用,因这些药是处方药不得用于自我治疗,否则容易发生危险。不常用的药品目前,我国常用药物品种多,药名十分复杂。因此,家庭中不常用的或不掌握适应症与用法的剩余药品,不适宜保留。因为存放药物品种过多,难以管理,还容易发生混淆;因不了解其适应症,根本无法也不可能再次应用,还容易用错药。剂型被破坏的药品如儿童片剂研碎、胶囊剂倾出内容物等不留,进一步储存影响药品质量。被污染的药品如家庭中传染病乙型肝炎、结核病等用药不留,并应该单独存放,防止污染其他药品,或造成二次污染,危害家人健康。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如发生过敏等反应的药品不留,自己再次用或给家人使用,因这药还可能再次过敏甚至引起严重过敏反应。煎煮的中草药汤药煎煮的汤药过夜后会发生沉淀反应。生成难溶于水的化合物从溶液中析出,这些沉淀物会影响中药汤剂中的有效成分,因此,煎煮的中草药汤药也不宜保存过夜。药品外观改变用剩的药品出现以下外观改变,如粉剂结块、变色、发霉、有臭味;片剂由白变黄,或出现花斑、松散、析出结晶;糖衣片发生褪色露底,呈花斑或黑色、崩裂、粘连;口服液出现变酸、异味、冒泡、瓶塞顶出、瓶口松动等或者有沉淀物、絮状物(标明“用时摇匀”的除外)或变色浑浊现象,说明这些药已变质,不宜保留。剩余药品留存剩余药品留存应集中在孩子拿不到的固定抽屉,内服与外用分开存放;存放的药品要有醒目的标签,最好有完整的药品说明书,自己装瓶的药品必须及时贴标签;定期检查家中留存的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或变质。用前必须检查假如需要使用以前留存的药品必须多留一个心眼,即使用前必须检查。1.细查药品质量是否存在分解变质。2.注意检查储存药品的有效期。3.必须检查药品的包装完整性。家庭常备药品范围家庭常备药品只能治小病小伤;不能确诊或症状较重、变化较大的疾病,医院诊治,不能擅自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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